学生资助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新闻时间:2025-06-19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3 年 5 月修订)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激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使他们把所学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不断提高其认识社会、实践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学院号召广大在校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制定《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以锻炼培养他们集体观念、吃苦精神及社会、家庭责任意识,也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勤工助学渠道,以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我院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并帮助部分学生缓解家庭经济压力的目的。 

第一条 勤工助学对象及本细则适用于全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及表现将成为申领各类奖助学金的参考条件,在评选中,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表现突出者优先。

第三条 可提供的助学活动和内容为: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

第四条 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基本要求与条件1、热爱劳动,有较强的求知欲望和社会实践意愿;2、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和目的端正,积极上进,表现优异;3、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集体活动;4、有社会、家庭责任感,适应社会能力强,并有培养、锻炼、提高自己的意识,有较强的吃苦精神;5、家庭收入低、负担重、经济较困难的学生。 

第五条 申报审批程序1、学院勤工助学活动归勤工助学领导小组统一管理;2、每学期初,由需要勤工助学学生的部门向运营开发处提出申报,以每学期为单位申报人次、使用时间、工作内容及要求、费用总额等,并认真填写《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3、由勤工助学管理服务机构对申报部门进行实地考查,核定其所申报岗位的工作内容、用工人数及工作时间等具体情况后批准;4、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需到相应的勤工助学申报部门领取《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表中需认真填写申请人姓名、工作部门岗位名称或具体工作安排等相关内容;5、学生面试工作由各用工部门独立完成,并需在面试成功者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上签字批准;6、申请表须先后经班主任、学院(二级)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运营开发处培训与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协议书》。

第六条 岗位设定及薪酬标准岗位设定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1、固定岗——日常工作(600 元/月)、特殊工作(1000 元/ 月)、实习岗(2500 元/月)2、临时岗——日常工作(15 元/小时)、特殊工作(25 元/小 时)。

第七条 考勤管理及薪酬发放用工部门考勤负责人须按申报计划严格考勤,以月为单位统计填报勤工助学学生工资表,每月5日之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电子和纸质)报学院培训就业办,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院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发放。

第八条 本细则由学院运营开发处负责解释,此前细则同时废止。